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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榜样力量引领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岗位建功中勤学苦练、锐意进取、创造一流业绩,激励广大女同胞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内涵建设攻坚“双胜利”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启动2022年度“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巾帼文明岗5个,巾帼建功标兵1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
1.岗位成员构成。参评单位须为我校以女性为主体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基层单位,集体人数在3人以上(含3人),女性应占团队总数的60%以上,岗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岗员素质过硬。岗位成员政治素养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各级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具有团结拼搏、乐于奉献的团队精神。
3.岗位管理规范。能结合学校和部门实际,制定明确的目标措施和岗位责任,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考核,接受群众监督的渠道通畅。
4.岗位业绩突出。积极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服务大局,业绩突出,有较大影响力和良好声誉,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二)巾帼建功标兵
1.评选范围为全校在职女教职工,侧重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领域工作第一线的女教职工。
2.牢记使命,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品德过硬,爱岗敬业,身正为范。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认可度高,发挥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成长成才,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在民主治校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三、推荐评选程序
1.由所在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校工会。各分工会推荐“巾帼文明岗”名额限报1个,推荐“巾帼建功标兵”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女教职工总数的3%(名额不满1的单位可推荐1名)。原则上已获得过该项表彰的集体、个人不再申报。
2.学校工会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基层单位和个人候选名单等材料认真审核和评选,评审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3.公示评审结果,进行宣传表彰。评选结果作为参加上一级先进典型申报的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
四、推荐评选要求
1.认真组织遴选推荐。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巾帼建功、典型引路的重要意义,在各二级党组织领导下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荐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的候选对象。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工作。推荐对象主要面向基层一线单位和个人。推荐表中主要事迹要求文字精炼、突出特色,不超过1000字(所获荣誉证明材料另附)。
2.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分工会于2022年5月16日(周一)前将推荐表(附件1、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校工会(B10-F103),同时将电子版(含所获荣誉证明材料)报邮箱 474473464@qq.com,联系人:顾红宁;联系电话:85811046,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汇总表
校工会
2022年5月2日
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巾帼文明岗”推荐表.doc
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doc
附件3-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