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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学院、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补助申请工作,切实为患重大疾病大教职工解决部分实际困难,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凡需要办理大病医疗互助金申请的教职工,请按规定程序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大病医疗互助金申请时限为2012年1月至12月期间所发生的自付医疗费用。根据互助办法规定,自费部分超过3000元方可申请(累计)。
二、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申请对象为2011年底前来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参加互助会的退休人员),2012年进校的教职工须缴大病互助金满一年后方可申请补助。
三、受理截止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20日前,(每年只办理一次)需要办理申请互助金的会员请在3月20日前必须将申请表送至互助会管理办公室,否则将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四、申请互助金的会员需填写互助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在校工会网下载或复印。
五、互助金补助标准;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大病互助医疗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六、此次只受理2012年内产生的自费部分大病互助金补助申请,如有对办理过程不清楚的可上校工会网查询或与所在部门分工会联系。
七、申请人需将本人工资号填入申请表
八、各分工会要认真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将符合申请互助金补助的患病教职工的相关材料收集齐全,与互助金申请表一并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校工会)
联系电话:85811046、马玉宁
附:互助金补助申请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
大病医疗互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校工会代章)
201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