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

关于七届一次教代会征集提案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工会:

我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定于2020111日召开。为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保障教职工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各二级党组织、各分工会应认真组织教代会代表,在广泛听取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就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提出提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1.提案要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注意切合实际,仅限于本校职责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事宜,内容包括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学科建设、师资和干部队伍建设、党政管理、后勤服务与保障、校园建设、学生工作及其他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2.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信访部门反映或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二、提案基本要求

1.提案由“提案名称”、“提案内容”和“建议措施”三部分构成。“提案名称”要写明要求解决的问题;“提案内容”要写明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建议措施”要写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对策。

2.提案应“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3.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或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且每位提案人、附议人都应在书面的提案表上亲笔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4.提案表格(见附件)请从网上下载,可以A4纸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征集时间

截止20191231日下午4时。

四、提案的报送

提案人需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纸质稿一式两份送交工会10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1548550300@qq.com。联系人:吴正,联系电话:85811046

附件: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两代会”筹备委员会

  20191213

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届一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