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各分工会:
2019年12月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曾发布通知,2020年适逢云南解放70周年,滇越铁路通车110周年,为推动集邮文化事业的发展,计划在2020年5月16日至19日举办第19届中华全国集邮展览,后因疫情爆发延期至2021年7月在昆明举行,此次增设首日封为试验类展品(具体要求见附件)。目前我校接到江苏在宁高校科研院所集邮协会通知,现向大家征集参展作品,待江苏省集邮协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后,再报送全国集邮联合会(组委会)展出。
作品须于2021年3月20日之前交给工会顾红宁,办公室B10-103,联系电话85811046。
附件: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首日封集邮类展品评审专用规则(试行)
工会
2021年3月9日
附件: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首日封集邮类展品评审专用规则(试行)
竞赛性展览首日封集邮类(简称首日封类)展品在国家级竞赛性邮展中作为试验性类别展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丰富我国邮展类别的多样性,使具有较好群众基础的集邮方式进入国家级邮展,鼓励更多的集邮者参与集邮和邮展活动。
定义
2.1 首日封类素材首日封类素材主要是指在邮票发行首日,使用或盖销邮资所产生的信封、邮简、明信片、信卡等邮品;可以是制作的未经实寄的,也可以是经过邮政寄递的。
2.2 展品首日封类展品是在规定的范围内,围绕一个主题,按照一定的逻辑和要求,用所收集到的相关适用素材编组而成,以展示参展者在该主题领域的收藏、学习与研究成果。
第3条 展品的组成原则
3.1 首日封类展品只能由首日封类素材组成。
3.2 首日封类素材载体应是在各个时期内符合当时邮政要求的规格及材料制作的;绘有图案的,所占的面积应在邮政要求范围以内;有镶嵌物的,也应符合邮政和邮展相关要求。
3.3 首日封类素材上盖销邮资的戳记必须是有效的邮政日戳,如普通日戳、风景日戳、纪念邮戳等。
3.4 首日封类展品可以使用制作首日封载体的设计图稿,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印样、样张等;也可以使用邮票发行首日纪念邮戳的设计图稿、戳样等作为素材。
3.5 首日封类展品不应使用以下素材:违反邮政有关规定制作的 邮品,邮政用品,邮资机符志,极限明信片,不能直接用于邮政寄递的戳卡、邮折等。
第4条 展品的编组方式
4.1 按国家或地区;
4.2 某一特定范围或某一特定时期;
4.3 专门学习与研究;
4.4 专题或主题;
4.5 参展者认为适当的编组方式。
第5条 展品的规模每部展品规模应为5个标准展框。获得国家级邮展大镀金奖及以上奖级的,再次展出时应扩充至8框。
第6条 展品的评审
6.1 评分项目和标准
处理(20分)和重要性(10分)30分知识、学习与研究 35分品相(10分)和收集难度(20分)30分外观 5分总分 100分
6.2 处理和重要性处理是指展品主题清晰、题目范围明确,计划围绕题目展开,拓展具有逻辑性、均衡性、故事性,素材的使用在主题范围内贴切、完整,构思新颖、具有独创性。重要性是从展品的集邮价值,所选领域的综合地位,以及展品在该领域的难度等方面综合考量。6.3 知识、学习与研究知识、学习与研究是指对所选主题与素材、所掌握的相关邮政和集邮知识进行一定程度的表述;对首日封的设计、印制、发行、使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与研究。展品应注重对邮戳的研究,邮戳中的日期应与官方发行资料中的日期一致,除非有以下情况,但均需要说明理由:
a.在邮票发行首日之前使用的超前邮品;
b.因地方性政策或节日而推迟发行;
c.邮票发行首日该地区没有到货;
d.邮票没有明确发行日期的,可以展出最早的使用。鼓励在展品中展示新的研究成果或有特别意义的发现。
6.4 品相和收集难度应尽可能选择品相好的素材,邮票及其载体应完好无损,邮戳应清晰完整。鼓励使用相对收集难度大、珍罕度较高的素材,并对其做出相应说明。
6.5 外观展品素材应布局均衡和谐,说明文字疏密得当,贴片美观整洁。
第7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邮展工作委员会。
第8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