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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医工字[2019]3号-附件1.doc
南中医工字[2019]3号-附件2.doc南中医工字[2019]3号
转发《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和省
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通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现将《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苏工办〔2019〕1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开展省工人先锋号的推荐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学校处级机构(单位)、科级机构、内设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科团队等。
二.推荐评选办法:
1.申报单位填写《省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简介表》(附件2),分工会主席和书记签字后交工会顾红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74473464@qq.com。各分工会限申报一个,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的,不重复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4日。
2.学校层面评选后,推荐一个申报单位参加省工人先锋号的评选。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19年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2.《省工人先锋号推荐集体简介表》
南京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