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

校工会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工会服务教职工的能力,提升工作效能,强化责任担当,特制定以下服务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权,照章办事。

二、坚持以教职工为工作主体,始终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全心全意做好服务,办好集体福利。

三、实行首问负责制,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对本部门本岗位能办的事情及时办理,对不能办的事情作好解释,对属其它部门、其它岗位人员办理的事情及时做好联系、协调和移交。

四、充分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女职工的特殊权益。热情接待来访教职工,认真收集、听取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及时处理与化解人事争议方面的问题和矛盾。

五、建立健全帮扶体系,切实做好困难职工救助、职工医疗互助等关乎职工切实利益的工作,提升教职工幸福感和归属感。

六、认真履行工会职能与职责,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好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积极为学校的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七、发挥宣传阵地和职工之家的作用,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校园文化,提高教职工的素质,增强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