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委员会

关于第七届教代会代表提案第五次集中征集的通知

各代表团、各位代表:

为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谋划学校事业发展、推动“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南京中医药大学提案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提案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和方式

1.征集时间:202448日— 420日。

2.征集方式:提案管理系统。

3.登录方式:通过校门户主页,选择“综合服务门户”,进入统一认证平台。在业务直通车找到“智慧工会”图标,点击登陆。详见《南京中医药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及要求

1.关于高质量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3.关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师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关于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关于推进高水平科技创新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6.关于校园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关于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关于大学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关于开放协同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0.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和促进师生身心健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关于落实师生为本理念,切实解决广大教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12.其他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教职工普遍关心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及以上正式代表附议,代表团团长审核通过方为有效。

三、提案征集的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宜过小也不宜过大,应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不能一事分成多案,也不能一案提出多个问题,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便于组织和实施。

四、提案内容要求

提案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名称(案名):即要求解决的问题。

2.提案案由(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依据)或调研情况。

3.建议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措施。

联系人:吴正,联系电话:85811046


附件:1. 教代会各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

2. 南京中医药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南京中医药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448

附件1:教代会各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docx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提案管理系统操作指南.docx